| 银行 | 第一套 | 第二套 | 第三套 | 备注 | 针对外地购房者政策 |
| 中国银行 | 90平米以上,首付3成(按国四条新规执行) | 首付5成,利率1.1倍 | 原则上暂停 | - | - |
| 华夏银行 | 全部按照国四条新规执行 | 增加一套首付提升5% | - | 暂停受理 | |
| 农业银行 | 全部按照国四条新规执行 | 停止受理 | - | - | |
| 建设银行 | 全部按照国四条新规执行 | 暂无细则 | 16日起实施 | 暂停受理 | |
| 工商银行 | 全部按照国四条新规执行 | 暂无细则 | 16日起实施 | - | |
| 邮政储蓄银行 | 全部按照国四条新规执行(二套房认定首家实行“认房不认贷”) | 停止审批 | - | 停止受理 | |
| 恒生银行 | 90平米以下,首付3成 7折利率;90平米以上,首付3成 利率7.1折 | 首付5成,利率1.1倍 | 暂停受理 | 目前放款周期需要1个月左右 | 暂停受理 |
| 渣打银行 | 90平米以下,首付2成 7折利率;90平米以上,首付3成 利率7折 | 首付5成,利率1.1倍 | 暂停受理 | 多套认定标准以房管局备案为准 | 暂停受理 |
| 交通银行 | 首付4成,利率8.5折 | 首付5成,利率1.1倍 | 首付要6成 利率1.15倍 | - | 暂停受理 |
| 民生银行 | 首付3成 利率7折 | 首付5成、利率1.1倍 | 暂停受理 | 放贷时间不定 | 暂停受理 |
| 兴业银行 | 首付3成、利率85折,无面积要求 | 首付5成、利率1.1倍 | 首付至少5.5成、利率至少1.15倍 | 以贷款次数为认定多套的标准 | 暂停受理 |
| 浙商银行 | 全部按照国四条新规执行 | 暂停受理 | 很少办理房贷 | 暂停受理 | |
| 招商银行 | 面积没有要求,首付3成 利率基准利率 | 首付5成 利率1.1倍 | 暂缓接单;执行的话首付要6成 利率1.2倍 | 17日起实施 | 停止受理 |
| 中信银行 | 90平米以上,利率8折 | 首付5成 利率1.1倍 | 利率1.2倍以上 | - | 停止受理 |
| 深发展银行 | 90平米以上,首付3成 利率8折 | 首付5成 利率1.1倍或以上 | 首付至少5.5成、利率1.2倍(高房价地区暂停) | - | 停止受理 |
| 证监会 |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对加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监管的有关情况做出全面回应。他表示,证监会已与国土资源部建立起两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由国土部对证监会送审企业购地用地的合规性予以审核,并出具监管意见函,证监会据此进行后续发行审核工作。目前,国土部已完成首批试点运行25家企业的初审,并拟于近期反馈有关审核意见。 |
| 住建部 | 记者昨天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针对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
| 国土部 | 在国土资源部昨日召开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动员大会上,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从一季度情况看,各地用地存在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即新上项目还比较多。因此,未来在土地规划上,将严格控制新上项目。 |
| 银监会 | 刘明康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贯彻国家调控政策,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精神,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
| 保监会 | 在国家调控楼市当口,保监会关紧了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闸门。保监会有关负责人20日说,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相关办法正在制定研讨中,将择机发布。但在办法出台前,未经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不得开展相关投资业务。 |
| 央行 | 央行、银监会敦促银行落实房贷新政。16日,央行行长办公会要求,央行各分支机构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
| 一、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 二、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
|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 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房及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住建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
| 三、严格限制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 四、通过税收政策调节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 |
| 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三套房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政府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 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
|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
| 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 | 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
| 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
| 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 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入楼市,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
|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 |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
|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项目,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开发企业,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建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 |
| 时间 | 措施 | 要点 |
| 2010.04.20 | 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项目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 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
| 2010.04.17 |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 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
| 2010.04.15 |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 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 2010.04.13 |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 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
| 2010.04.11 |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 |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 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
| 2010.03.10 |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
| 2010.03.18 |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 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
| 2010.03.10 |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
| 2010.02.20 |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 |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
| 2010.01.12 | 央 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 点。 |
| 2010.01.10 | 国办发出通 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 2009.12.23 |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 2009.12.17 |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 |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 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
| 2009.12.14 |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 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 2009.12.09 |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 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 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
| 2009.12.07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年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 中央经济会议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 力度。 |
| 总价为100万的房产首套、二套房新旧政策对比 | ||||||||
| 贷款年限 | 购房情况 | 政策执行 | 首付 | 首付款(元) | 贷款额(万元) | 利率 | 月供(元) | 总还款利息(元) |
| 20年 | 首套房 | 旧政策 | 20% | 20 | 80 | 4.16% | 4915.56 | 379733.2 |
| 新政策 | 30% | 30 | 70 | 4.16% | 4301.11 | 332266.6 | ||
| 首套房新旧政策差额 | 10% | 10 | -10 | 无 | -614.45 | -47466.65 | ||
| 二套房 | 旧政策 | 40% | 40 | 60 | 6.53% | 4484.04 | 476170.14 | |
| 新政策 | 50% | 50 | 50 | 6.53% | 3736.7 | 396808.45 | ||
| 二套房新旧政策差额 | 10% | 10 | -10 | 无 | -747.34 | -79361.69 | ||
| 说明:以一套总价为100万的房产为例: 1、首套房:新政实施后,购房人要多支付10万元首付,由于贷款额降低,借款人每月可少还614.45元月供,总还款利息节省47466.65元; 2、二套房:新政实施后,购房人要多支付10万元首付。由于贷款额降低,贷款每月可少还747.34元,总还款利息节省79361.69元。 |
||||||||